湖南省新邵县干部队伍焕新活力,新一轮职务调整与任命公告发布
近日,湖南省新邵县发布了一则干部职务调整与任命公告,标志着该县干部队伍新一轮的优化与调整。此次调整旨在进一步强化干部队伍建设,提升政府工作效率,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。
公告显示,新邵县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队伍实际情况,对部分领导干部进行了职务调整和任命。以下是具体调整情况:
一、县领导职务调整
县委书记:原县委书记李某某因工作需要调任市某部门担任重要职务,经县委研究决定,任命王某某同志担任新邵县委书记。
县长:原县长张某某因年龄原因不再担任县长职务,经县委研究决定,任命陈某某同志担任新邵县人民政府县长。
县委副书记:原县委副书记刘某某因工作需要调任市某部门担任重要职务,经县委研究决定,任命赵某某同志担任新邵县委副书记。
县委常委、组织部长:原县委常委、组织部长周某某因工作需要调任市某部门担任重要职务,经县委研究决定,任命吴某某同志担任新邵县委常委、组织部长。
二、县政府部门领导职务调整
县教育局局长:原县教育局局长李某某因年龄原因不再担任局长职务,经县委研究决定,任命王某某同志担任新邵县教育局局长。
县财政局局长:原县财政局局长张某某因工作需要调任市某部门担任重要职务,经县委研究决定,任命陈某某同志担任新邵县财政局局长。
县住建局局长:原县住建局局长刘某某因工作需要调任市某部门担任重要职务,经县委研究决定,任命赵某某同志担任新邵县住建局局长。
县卫计局局长:原县卫计局局长周某某因工作需要调任市某部门担任重要职务,经县委研究决定,任命吴某某同志担任新邵县卫计局局长。
三、乡镇领导职务调整
某乡镇党委书记:原某乡镇党委书记李某某因年龄原因不再担任党委书记职务,经县委研究决定,任命王某某同志担任某乡镇党委书记。
某乡镇镇长:原某乡镇镇长张某某因工作需要调任市某部门担任重要职务,经县委研究决定,任命陈某某同志担任某乡镇镇长。
某乡镇党委副书记:原某乡镇党委副书记刘某某因工作需要调任市某部门担任重要职务,经县委研究决定,任命赵某某同志担任某乡镇党委副书记。
某乡镇副镇长:原某乡镇副镇长周某某因工作需要调任市某部门担任重要职务,经县委研究决定,任命吴某某同志担任某乡镇副镇长。
此次干部职务调整与任命,是新邵县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,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。新任领导干部纷纷表示,将牢记使命,忠诚履职,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。
新邵县县委书记王某某在会上强调,全县上下要深刻认识干部职务调整的重要意义,全力支持新任领导干部开展工作。同时,新任领导干部要迅速进入角色,切实增强“四个意识”,坚定“四个自信”,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。
新邵县县长陈某某表示,新任领导干部要立足本职岗位,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,积极投身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去。要紧紧围绕县委、县政府中心工作,锐意进取,开拓创新,努力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。
相信在新任领导干部的带领下,新邵县干部队伍将焕发出新的活力,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动力。让我们共同期待新邵县在新的征程上取得更加辉煌的成就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