富顺县人事调整再谱新篇,优化结构助力发展
近日,富顺县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,经过充分酝酿和民主推荐,经县委研究决定,对部分县直单位及乡镇领导班子进行调整。此次人事调整旨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,激发干事创业活力,为富顺县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动力。
一、调整背景
近年来,富顺县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,但同时也面临着干部队伍结构老化、能力不足等问题。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,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,富顺县决定对部分县直单位及乡镇领导班子进行调整。
二、调整原则
此次人事调整坚持以下原则:
坚持党管干部原则,确保调整工作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决策部署。
坚持德才兼备、以德为先原则,选拔政治过硬、业务精湛、作风优良的干部。
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,确保调整工作透明、规范、有序。
坚持人岗相适、人尽其才原则,充分发挥干部特长,优化干部队伍结构。
三、调整情况
根据调整原则,经研究决定,对以下单位及乡镇领导班子进行调整:
县教育局:免去李某某职务,任命张某某为县教育局局长。
县卫生健康局:免去王某某职务,任命赵某某为县卫生健康局局长。
县民政局:免去刘某某职务,任命陈某某为县民政局局长。
县农业农村局:免去周某某职务,任命吴某某为县农业农村局局长。
县自然资源局:免去赵某某职务,任命钱某某为县自然资源局局长。
县住建局:免去李某某职务,任命张某某为县住建局局长。
龙马潭镇:免去陈某某职务,任命赵某某为龙马潭镇镇长。
河口镇:免去刘某某职务,任命陈某某为河口镇镇长。
蒲河镇:免去周某某职务,任命吴某某为蒲河镇镇长。
富世街道:免去赵某某职务,任命钱某某为富世街道街道主任。
四、调整意义
此次人事调整对于富顺县来说具有重要意义:
优化干部队伍结构,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,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。
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活力,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。
加强党风廉政建设,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。
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,为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目标贡献力量。
总之,富顺县此次人事调整是县委着眼于全县工作大局,深入推进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。相信在新的领导班子带领下,富顺县必将实现新的跨越,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。